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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胎十月几乎是每个女性必经的历程,小说家或编剧常以害喜的现象来代表初期怀孕,根据统计,大多数害喜的现象在怀孕三个月之后会停止。只有少数孕妇会持续性的呕吐,若在第四个月或以后发生的剧烈恶心呕吐症状,就不是害喜的现象了,临床上我们以妊娠剧吐症来称呼。究竟这是怎样的一种疾病?对于孕妇和胎儿会不会有致命的影响?是否有其他的疾病会造成同样的恶心呕吐症状呢?请看下面的深入报导。

先从正常的怀孕开始谈起,一般医学上所指称的“怀孕开始”,是指最后一次月经周期的第一天开始算起(LMP)。整个怀孕的过程约两百八十天,也就是以最后一次月经开始后满40周,通常37周后可称为足月。妇产科医师通常会根据怀孕开始的那一天开始推算预产期(EDC),那是以两百八十天来估算。

读者或许会问:为什么不采用卵子受精的时间而要采用最后一次月经周期的第一天来当作怀孕开始呢?那是因为我们无法得知卵子真正受精的时间,所以临床上只好用最后一次月经周期的第一天来代表怀孕,因此比卵子真正受精的时间早约两周。这种方法对于月经不规则的妇女来说,就不适用了,所以有经验的妇产科医师会询问月经周期来加以校正预产期。

在正常的情况下,卵子排出后与精子在输卵管结合成受精卵,三天后到达子宫,并在子宫内固定下来,称为“着床”。着床后受精卵便开始逐渐发育而成“胚胎”。对于孕妇来说,怀孕会带来许多身体心理上的变化。一般来说,有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八十的孕妇在月经停止后不久,就会产生恶心、呕吐的现象,这就是俗称的“害喜”,饮食嗜好会有很大的改变。在怀孕最初的两个月,体型没有明显变化。但是乳房会出现发胀,乳头、乳晕变黑而敏感的现象。根据统计,大多数害喜的现象在怀孕三个月之后会停止,约有三百分之一的害喜孕妇必须注射点滴治疗。少数孕妇会持续性的呕吐,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称作“妊娠剧吐症”。

妊娠剧吐症常发生在妊娠第十六周左右,临床上患者多半以强烈的恶心、呕吐来表现,有些患者甚至会有嗅觉异常灵敏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之下,妇产科医师通常会要求病患住院检查治疗,仔细评估孕妇的症状,首先必须排除其他肠胃系统方面的问题,例如:急性肠胃炎、胃食道逆流、消化性溃疡、胰脏炎、或脂肪肝等容易引起恶心呕吐的疾病,新陈代谢的问题,如甲状腺机能亢进也要加以排除。

以病因来看,害喜与动情素(E2)过高有关,而妊娠剧吐症应该也与贺尔蒙的不平衡有关,除了b-HCG之外,相关的内分泌还有甲状腺、和脑下腺等,但是目前并不完全清楚这些荷尔蒙之间彼此的关联性,因此目前仍然属于无解的状态。至于嗅觉异常,也有学者提出孕妇这些身体心理上的变化,是因为希望能找到更好的环境来怀孕的说法。此外,心理层面的问题影响也很大,临床上也发现适当的安抚孕妇,的确可以减少恶心呕吐症状,值得进一步加以研究。

治疗方面,刚开始可以少量多餐的方式来进行,如果呕吐的症状长期持续,就会发生电解质不平衡、代谢性碱中毒、营养失衡的症状,严重的话会威胁到胎儿和母体的生命。因此住院治疗期间,水分、电解质、和热量的补充是最重要的,至于止吐类药物,在怀孕三个月前并不建议给予,但是怀孕满四个月(约十六周)之后,若出现相当严重的恶心、呕吐症状,可以考虑给予procholoorperazine、chloropromazine、meclizine、和维他命B6等药物加以控制。在心理层面上的治疗,也有学者提出催眠暗示的替代疗法,也被证实有效果,似乎显示潜意识心理和内分泌系统之间的强烈关联性。

看完了这篇深入报导,相信各位读者能够区分害喜与妊娠剧吐症的不同了,如果身边有孕妇遇到类似的情况,请告诉她尽速就医,不要当成一般的害喜而延误了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