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路上收到一封电子邮件,署名ViVi小姐的姊姊,ViVi是先前骇人悚闻凶杀案的被害者:“难道拒绝一个人的追求,就该被砍176刀?难道家里有钱有势,杀了人可以扭曲事实,获得轻判?这样的社会未免太没天理!
2000年9月26日对我们家来说是最气愤又令人心碎的一天。我那正值双十年华的妹妹ViVi,在上班途中,被埋伏在巷口的王XX拦截,以宾士车撞倒之后塞入后车箱,载到别处砍杀176刀后弃尸。
2001年5月22日王XX被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这样的判决,让我们全家陷入愁云惨雾,形同二度伤害。ViVi死的好惨好冤,原本以为法院会伸张公理,但看过判决书,我们失望了!!因为我们只是小老百姓,相较于凶手家里有钱有势,我们拿什么跟他斗。但是,有钱就可以颠倒是非,黑白不分吗?明明是预谋杀人弃尸,却说成临时起意,法庭上谎话连篇,却能拗成已有悔意。”
凶手残忍的手段令人发指,却只判处无期徒刑,自然令家属不平则鸣,复仇乃正义的彰显,圣经旧约原为犹太人的经典,《出埃及记》的章节主张“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杀人偿命被古人视为社会公理的象征,国家组织出现之后,才改以刑罚替代复仇,由执法者代为执行报复的过程。
另一件更没有天道公理的是二次大战期间日本侵略中国的头子-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被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判决无罪开释,冈村宁次是当年发动九一八事变的日本少壮军人,从关东军副参谋长而参谋本部第二部长,而仙台师团师长,而华北陆军最高指挥官,最后做到日本侵略中国的派遣军总司令。
二次大战结束,日本无条件投降,1949年1月26日,在东京那边,将前任派遣军总司令钿俊六判处无期徒刑,73天后的南京这边,竟把后任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判处无罪,在国际法庭判处无期徒刑的国际标准下,这样侵略战争的元凶,蒋介石的国民党居然能做出无罪的判决!战后的1956年,何应钦至日本探视冈村宁次,以下是两人谈话的部份内容,登载在同年4月号文艺春秋杂志:
冈村:您在重庆的时候,常常受到很厉害的轰炸吧?
何:时常有轰炸,就是日本的疲劳轰炸较为讨厌,你们叫做什么?
冈村:日本叫做神经轰炸。
何:一连轰炸一整天,叫人无法工作。
冈村:都是我的部属干的。
何:多谢多谢!(笑)
冈村:可是那里的气候很坏,真使飞机师吃不消。
何:冬天一直看不到太阳,有“蜀犬吠日”之说。
冈村:府上受过炸吗?
何:我住的地方炸中了两三次。
冈村:不是有防空洞吗?
何:但若中了一千磅重的炸弹,就是避在防空洞,人也会晃动,这种情形前后有过三次。
冈村:真抱歉,如果您先在公馆屋顶上做一个记号,我可以叫他们不来炸呢!
何应钦与冈村宁次把中国人民所受的苦难当成开玩笑!蒋介石后来还找来冈村宁次,作为国民党高干训练班-革命实践研究院的教官,侵略战争的罪魁祸首,没有送他上绞架,对他这般礼遇,这还有天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