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精神医学的改革,还有几位重要的人物和机构的成立。Pinel(1745-1926)第一个将精神疾病当中,呈现精神症状包含:判断力恶化、失去记忆力、人格改变的这种疾病称作为dementia。之后,Bleuler(1857-1930)第一个提出schizophrenia,后来成为精神科医师一直沿用的诊断名称,他并且将精神分裂症分成好几个类别。而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成立在1892)和美国精神医学会不同(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将临床心理学当成主要的领域;而非精神疾病。
两个学会之间对于那一些应该才是心理卫生的主轴,一直争议到今天,并且随着社工的加入让相互之间的关系显得更为复杂。而法医心理学(forensic psychology)则开始研究法律和精神医学的关系。尤其是有些个案即使有同样的诊断,需要采取特殊的方式加以处理,特别针对已经犯罪的人来加以研究,在精神医学当中,成为司法精神医学(forensic spychiatry),已经是一个次专科。另外,我们可以看到旋转门效应(revolving door effect):如同刚开始所提的案例,这些个案重复的住院、出院、又再入院,不但没有办法回复到社区,开始投入社区的工作以及正常的生活,也因此造成家人及社区相当大的负担。由于政府的预算越来越低,这些个案可能常常没有办法接受完整和足够时间的治疗,也容易造成社区和医疗机构之间资源的浪费。
去机构化:让精神病患回到社区的趋势开始兴起。由于医疗机构庞大的负担,许多医疗机构都没有办法再继续支撑下去。而且以美国原来的制度来看,这些机构可以大到像一个封闭性的社区一样,所有的个案都生存在这个社区当中,可能非常多年都没有办法离开这一个机构。但是由于政府的经费越来越少,而且完全照顾一个个案的辅助,或者某些专案的补助没有办法一直延续。再则有许多个案因为在机构当中住了太久,产生了生存能力明显的退化、思考的方法,即使短暂回到了社区都没有办法适应。由于资源不足,加上这些个案没有办法在社区当中适应,所以提出了去机构化的概念。我们来看一看去机构化的多个面向。
去机构化的定义就是:将精神病患送回到社区。不同的学者的看法和定义有所不同,如Talbott(1975)认为去机构化应该修改成为trans-institilization“慢性的精神病人,将他的照顾和居住的地区,能够从单一而糟糕的机构,转到较多的糟糕机构”。甚至有学者认为,去机构化只是一种削减精神病患费用的客气说法。纽约时报认为:去机构化就是,将病患从一家大的、遥远的医院,转到比较接近社区的小医院。这位编辑认为,就是将精神病患丢回到自己的社区,而社区根本没有足够的治疗。而至于无家可归的精神病患,在Susser(1993)的调查中,大约有19.4%HIV阳性。再则Bachrach(1989)将去机构化定义为“减少传统州立的大型精神科医院,而发展社区为基础的照顾方式。这个定义包括了几个重要的过程:将州立的医院经由出院、转介和死亡,缩小医院的规模;将大型的机构转化成为社区为基础的处理;将责任由单一的机构,分成到许多不同的机构,并且将集中和权威的部分分散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