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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纵火的案件频传,造成的财物与人员损失不少,但是凶手往往逍遥法外,难以逮捕。有些纵火者的动机颇为清楚,例如九月五日媒体所揭露的因情生妒、纵火泄恨事件——纵火者为了发泄、报复、威胁,选择放火来达成他的目标。

 但是也有些人纵火,并不是为了任何理由。他们不要钱,不为了泄恨,也不是有什么话想说——他们纵火,纯粹只是为了纵火。这在精神医学上,称之为纵火癖(PYROMANIA)。

纵火癖是一种少见的疾病,有几个特点:
1.一而再、再而三地纵火
2.纵火前特别紧张或激动
3.纵火后感到满足、愉快、解脱感。目睹火灾、甚至参与救灾工作都会有相同的满足感
4.对于与火灾相关的事物(灭火器、纵火方式等等)特别感到兴趣。
5.纵火并非是为了金钱利益、表达愤怒或报复、宣扬政治或社会理念、湮灭犯作证据等,也不是因为智能障碍、判断能力不足所引起,更不是受到幻听或妄想的干扰才纵火。

 第五点是纵火癖的最重要特色。大部分的纵火犯都是为了一些理由才纵火的,例如常见的寻仇、情杀、勒索等等,不能算是纵火癖。只有为了纵火而纵火的人,才能算是纵火癖。

 这类患者特别喜欢与“火”有关的事物,救火设备也好,纵火设备也好,总之与火有关,就能勾起他们的兴趣。他们会一再地故意纵火,每次在纵火前都会很兴奋,甚至到紧张的地步,纵火完之后,就会感到一阵满足与放松感。患者并不吝于加入救灾工作——如此能让他更加接近火焰。

 说来也奇怪,不要钱、不要利、更不要名,单纯纵火、看火就能满足,却选择用这种高度危害社会的举动来满足自己。照理说,这样子以宗教家的精神、行害人志业的人不多,实际上,确实也不多。

 由于患者多半经验老到,跑得很快,很难抓到,即使抓到,也会矢口否认放火,所以到底多少人罹患此症,目前仍有待研究。现有的资料只显示:酗酒者、精神病患、流浪者之中,罹患此症的机率较高。连谁比较容易得病都不清楚了,发病原因更是不明,各种理论曾经被提出,包括精神分析理论、行为理论等等,但仍众说纷云。

 所以,目前对于放火癖的治疗也是莫衷一是。传统的各种治疗,包括:药物治疗、精神动力学派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等等,对于放火癖的疗效都很不确定。仍有待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