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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综合医院放射肿瘤科 梁云主任
近年来在台湾的发生率也有明显上升的趋势。以乳癌为例子,根据卫生署近年统计,已经占台湾妇女癌症发生率的第二位,死亡率更超过子宫颈癌。乳癌的好发年龄较西方国家约提早十岁,年龄层大多分布在40~50岁之间,而台湾乳癌发生率正逐年在增加中。
近年来对乳癌的治疗在外科手术技术有很大的进步,外科医师不再以乳房全切除为主,更考虑到肿瘤的大小,淋巴感染的可能性,进行乳房肿廇之局部切除及淋巴选择性摘除。其后再追加局部性放射治疗以达到乳房保存疗法之目标,减少女性在心理上的冲击。此外,对高危险群(如有多数量淋巴转移,远处转移等)的乳癌患者,更新的化学药物治疗,荷尔蒙疗法,基因疗法等,确实可使此类癌患存活率延长,生活品质也明显改善。本文主要是介绍现代化放射疗法在乳癌的角色,及先进的治疗技术。
◎何种情况乳癌患者需接受手术后放射治疗?
(一)乳房保存疗法:
在一九九0年美国国家卫生署发表乳癌治疗共识声明:对绝大部份第一及第二期的乳癌患者来说,乳房保存疗法是一种适当的治疗方式,它应该是被优先考量使用,因为在存活率与局部控制而言,它治疗结果与整个乳房切除相当,但病患同时保留了乳房。其做法是外科医师施行乳房肿瘤的局部切除及腋窝淋巴摘除,再辅助以术后放射。好的结果,外科医师尽量避免切除过多正常乳房组织,伤口缝合要求美观,在术后针对可能范围的微小残存细胞加以适当放射线照射剂量与治疗技术,便可以达到完美的乳房保存疗法。
(二)乳房切除术后需辅助放射治疗的情形:
(1)原来乳房肿瘤大于5公分或在术前已经出现皮肤侵犯现象。
(2)手术边缘有残存癌细胞或癌细胞靠近手术切。
(3)癌细胞转移到三个以上的腋窝下淋巴。
上述情况追加辅助性放射治疗确实可减少病患局部肿瘤复发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