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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基督教医院肿瘤中心主任 张正雄审阅
胃癌的基本治疗方法是以外科手术为主,将肿瘤及其周围组织及淋巴切除,达到完全根治。若无法完全将肿瘤切除,则藉由手术解决癌细胞引起的合并症,改善病人的生活品质。
手术方法的选择,根据临床病理分期,Ⅰ、Ⅱ期胃癌,宜作根治切除;Ⅲ期胃癌争取根治切除,或作姑息性切除;Ⅳ期胃癌,若无远处转移、全身情况允许、无手术禁忌症,可做姑息性切除。
※根治性切除术
胃癌根治性手术,指的是在肉眼下看,将肿瘤切除干净的手术,至于肉眼看不见的微小癌细胞或经由淋巴管及静脉转移的癌细胞,则仍可能存在。一般以胃大部切除为主。胃的切除范围,意见尚未一致,近年多采日本胃癌研究会提倡,胃切除加上系统淋巴廓清为基本手术方式。扩大淋巴廓清,会有较高之并发症,所以引起一些专家学者讨论,胃切除或淋巴扩清范围越大越好吗?事实上根据淋巴腺侵犯数目比淋巴腺转移的远近,更具决定性。
※姑息性手术
姑息性手术,指的是已转移的肿瘤细胞,切除已达不到根治的目的,切除肿瘤的目的只是防止危害生命及对身体功能的影响,用一些简单的手术,防止和解除一些可能发生的症状,目的是改善生活品质,而非以治疗为目的。
胃癌已有远处转移。无法行根治性手术时,若病人全身情况良好,癌肿局部可以切除,仍应争取姑息性胃部份切除。
胃癌治疗以根治性手术切除为目标,但一些报告指出约只有30-50%胃癌病人可以接受根治性切除治疗,而50-70%病人则属于手术无法切除或仅能施行姑息性切除治疗。最近一些研究指出化学治疗合并放射治疗可以强化和改善放射治疗的疗效,因此对于一些胃癌病人若已切除肿瘤后再加上化学放射合并治疗时应可有效改善病人疾病复发和转移的机会。